首頁 大明首相

第一百五十四章 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王金一案,三法司會審,已有結果。”內閣中堂裏,李春芳拿著一份文牘說,“這是三法司的複審結論。”隨即讀了起來:

先帝聖躬違和,委於各犯無幹。欽惟我世宗皇帝,四紀禦天,既三代之鮮有;六甲終命,亦五福之兼全。大漸之時,並無卒暴之患;歸咎硝黃之說,何有指實之憑?事理貴真,不可妄意;法律以正,豈得輕加?故方士王金等以子弑父律論死不當;但王金、陶仿等習陶仲文之術,以旁門左道惑眾,當以本罪坐為從律編戍,編置口外。

放下文牘,問:“諸公以為如何?”

張居正、趙貞吉皆不語。高拱坐直身子,用力清了清嗓子,聲音低沉地說:“道人方士惑君邀寵,混跡太醫院,駭人聽聞。但法司審案,當重事實,據法條。犯什麽罪就依什麽罪追究,不能為了殺人胡亂編造罪名。刑部重審此案,重事實、依法條,判決公平,當準。”說到最後,嗓子幾乎發不出聲來了。

“北虜犯邊,玄翁日夕籌策,尚未畢事,又主持朝審,可謂夜以繼日,席不暇暖。”張居正道,“我觀玄翁麵帶倦容,一臉疲憊,委實太操勞了,還是要注意保重身體啊!”

“嗬嗬,新鄭做事太認真了。”李春芳說,“往者朝審,少者半天,多者一天,不過沿成例而已;今次新鄭特奏請朝審兩日,還…”

“興化,執法不公,為天下人所詬病,我著急啊!”高拱打斷李春芳,啞著嗓子道,“今次參與其間方知,堂堂最高司法者,審案竟如此草率!故特奏請朝審分為二日,以盡其詳;朝審時令人犯各盡其言,麵察其情,頗為盡心。身體累事小,心累啊!”

“玄翁,不要再說話了,嗓子啞成這樣。”張居正關心地說。

“冤案累累!冤案累累啊!”高拱卻停不下來,“此番朝審,重犯凡四百七十,審出冤者一百三十九,其餘尚有情冤而證佐不夠確鑿者,未敢開釋。”他突然提高聲調,痛心疾首地說,“諸公,這還是三法司審過的案子啊!都是最高刑官辦的案子啊!都是人命關天的案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