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那小子是王家老爺的庶子。”
“庶子?不就是野種嘛!”
“哈哈哈,此言在理,老爺子在外麵風流一夜帶回來的玩意,肯定是野種哇!”
“你看看王家誰待見他?”
“別說待見了,那天我看見來著,王家少爺把野種按在地上當狗踹,那野種屁都不敢放一個,還得笑著學狗叫。”
“我要是他,早就去死了。”
自小到大。
這種話王獻聽過無數次,這也練就了他近乎無敵的厚臉皮,可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是他打心底裏願意的嗎?
有點扯。
如果有的選,誰願意當狗呢?
誰願意被人肆意羞辱,卻隻能昂頭傻笑呢?
若不是為了活下去,為了依附在家纏萬貫的王家,他王獻,又何以如此度過十多年。
“五息已過。”
陳永片刻不停,如鬼魅般忽然飄向窗外。
對他而言。
王獻有利用的價值,但非必須利用的存在,他需要的時候,有的是能夠替換的。
“大人!”
王獻砰砰砰磕了三個響頭,皓月下,甜紅鮮血從額頭絲絲蔓延。
他低聲嘶吼:
“我王獻雖然不是什麽好東西。”
“但如果大人能讓我拿回屬於自己的尊嚴。”
“王獻。”
“願拋頭顱灑熱血!”
“這條命,就是大人的!”
話語鏗鏘有力,充滿著發自內心的狠毒。
陳永頓然停在窗邊,低頭盯著他。
然後倏然消失。
隻留下一個清冷的聲音回**於王獻耳旁:
“幾日後會有人聯絡你。”
王獻依然跪在地上,久久不起。
額頭上傳來的疼痛讓他意識愈發清醒,也愈發瘋狂。
庶出?
野種?
人無法選擇出身。
所以再多不堪言論,再多諷刺辱罵,王獻都一一笑納,他接受命運的不公,也接受世間的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