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末我為王

第170章 泊位

在一港口擁有永久性的泊位,得到的可不僅僅隻是一個停船的位置,更有優先停靠權,裝載權,避風權等一係列的優先權利。

這些好處平日看不出區別,可當時間無限拉長,累積出來的數據絕對會讓人心動。

更關鍵是港口不倒,泊位可以傳承,隻要不是蠢得將其賣掉,這就是一筆傳家的買賣。

“我是怎麽考慮的,吳張兩家聯營,一共四個泊位我們兩家共同開發,你我兩家的海船每次停靠,所需費用實付,年底之後你拿六成,我拿二成,剩下二成用於修繕泊位,你看如何?”

張桐想的雖然有些多,也有撈點好處的心思,但事情做的還算公允。

吳賢下意識的回了一句,“夠嗎?”

利益是按照泊位分的,可泊位日常也需要維護,兩成真的足夠用?

那是海港,不是河港,海水的腐蝕性,海上的意外性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吳賢沒經營過,可溫州港他去過,那地幾乎月月都有修繕工程。

“夠了,絕對夠了,需要可不至我兩家,在你我兩家船期空隙,也可以臨時停靠一下其他人家的傳播,那收費你懂得!”果然,一切都被這老貨算計到。

泊位,怎麽可能隻照顧自己。

規模再大的海商,也要首先多重外部因素,除非是提前幾個月準備好了,不然船不是想發就能發的,中間肯定會有空擋。

別看規劃的泊位達到一百四十多個,第一期搞出三十六個,可隻要澎湖列島發展起來,這些泊位依舊不夠用,就算隻是一個中轉也是一樣。

見此吳賢也沒再問,正好借詢問張桐想法的時候,多了解一下海運的情況。

不得不成為張桐這老貨自己不下海,可對海上的情況了解頗多,心中都一本較為清晰的賬本,甚至連到嶺南陸路的布局都考慮到,絕不是拍腦袋拍出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