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幕府約定下關炮擊事件的賠款後,長州的交涉代表高杉春風,他一回到本藩,他就遭到了刺殺。
為啥呢?
因為毛利武士都覺得他吃裏扒外,七成賠款也是七十多萬金,這換成大米夠多少人吃啊,憑啥這麽容易就交出去。
幸虧事前有人通風報信,高杉才逃過一劫。
可他好不容易見到家主毛利慶親,這才知道大事徹底不妙:
慶親啥都好,就是耳根子軟,如今呢,他就又變主意了,不準備如約交錢。
所幸慶親也知道這麽坑家臣有點過分,因此呢,他偷偷派人把高杉春風放跑了。
反正事情最後的結果是,長州說自己奉令攘夷,朝廷和幕府都有責任,所以毛利家隻能出三成賠罪。
就這呢,幕府也別嫌少,說少就一分金都沒有!
這不是坑爹麽,幕府已經和洋人談好了,這毀約是萬萬不可能的——代價太高,幕府不想開打。
但長州開始耍無賴,這幕府肯定不能開這個口子啊,都這樣,幕府把自己當了,也堵不上這樣的窟窿——如果誰高興了都打幾炮,然後等著幕府來擦屁股,這那能行。
因此,家茂、慶永上洛以後,要求朝廷將毛利家定為朝敵。
這麽做是因為,一旦被定為朝敵,那毛利家就舉世皆敵,幕府就好名正言順地收拾它。
按道理,毛利家這麽反複無常,挨打也不冤。
可畢竟長州是打響了攘夷的第一炮,立誓攘夷的扶桑皇帝確實有些偏愛與他,因此這朝敵麽,一直批不下來。
而且呢,這位還親自出麵轉圜:
“這裏麵是不是有啥誤會,先搞清楚再說嘛。”
葫蘆官判葫蘆案,這能搞清楚啥啊。
長州倒是派人到了京都澄清此事,但人家一口咬定,洋人先動的手,我是自衛還擊。
證據呢?
那肯定是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