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中和林涵在大富豪娛樂城二樓的餐廳吃飯。
林涵說,“你這事兒花了不少錢吧?”
阿中搖搖頭,“沒多少?”
林涵又說,“還沒多少?你逼著人家去自首,安家費一定不少花。”
阿中給林涵的碗裏夾了塊螃蟹,“來,吃吃這個,咱們這廚師的招牌,”夾完菜,他靠在椅子上,點起了一根煙,“那小子也就是搶劫,而且未遂,了不起兩年就出來了,叫什麽來著,”阿中一拍腦袋,“對了,叫劉文,他本來就不是什麽好鳥,咱也算為民除一害。”
林涵吃了一口菜,“反正不管這麽說,這情算欠你的,錢我也沒你多,估摸著是還不上了,我心裏記著。”
阿中笑了,“這話多見外,”他喝了一口酒,“也該著那小子倒黴,遇上這事兒忍不住就四處說去了,結果恰好說給我手下的一個馬仔聽,我一想,有古怪,打了個電話給我公安局的朋友,果不然,又死人了,還是當年一樣,腦袋開了瓢,往裏鋪了一層蟲卵,就是那個孫子幹的。我就讓劉文去自首,讓他別有顧慮,反正那晚上自己幹過什麽,遇到什麽都跟警察說了,別撒謊,希望警察能夠找到線索,早日破案。”
林涵搖搖頭,“世道真的是變的,我們那會兒,小混混人人喊打,沒想到小混混長大了,警察幹不了的事兒,你全給幹了。”可他還是有點擔心,“不會有什麽後遺症吧。”
“不會,我答應劉文了,等他出來之後,上我這上班來,也不用成天在外麵偷雞摸狗的,這還不夠意思?”
林涵點點頭,“你公安局的朋友還說什麽來著?”
阿中看看他,“其實我覺得你也別太上心這事兒,給劉莎和你老丈人知道了不好,萬事有警察呢,你那麽起勁幹啥,難道還想像當年扮佐羅,四處找那凶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