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個賊曹尉剛進他們家門,這對夫妻一看是官府的人,還沒等我們開口問就認了罪。丁氏說人是她殺的,那三條狐狸尾巴則是她丈夫宋石頭去山上獵的。”
縣衙公堂上,李淩雲聽著縣令的話,看向跪在麵前的白衣女子。他的目光掃過她的身邊,那裏放著一把裹了破布的官製弓,還有一個擺在地上的黑陶小罐。旋即他的注意力又回到女子臉上,發現她眼角已有皺紋。
李淩雲心中有些費解,便問那個上任才兩天的縣令:“這是十五歲的人?為何她的麵相看著如此顯老?”
那縣令是個相貌儒雅的年輕人,顯然也沒辦過什麽案,聽了問題也隻能眼巴巴地瞅著兩個縣尉,兩個縣尉又連忙去看仵作楊木,楊木總算接到眼神,趕緊出班行禮,道:“犯婦丁氏在案發時確實隻有十五歲,但事情過去兩年,她如今已年滿十七,加上家中貧苦,常年忙於耕作,所以自然顯老一些。”
“不隻是勞作才會顯得老。”丁氏抬起頭來。她雖是十幾歲女子的相貌,但肌膚卻是黝黑的,臉上還有曬傷蛻皮的痕跡。可能是因為已認重罪,她的雙眼裏有一種死一樣的平靜,這種目光又讓她顯老了不少。
“丁氏,你說說看,為什麽不打自招?”明珪開了口,“是因為你篤定官府已經知曉了你的作案經過?”
“不是的,”殺了三人的丁氏搖搖頭,“做了這種事,夜裏總能夢見那三個女人,她們每天都來找我,這兩年我就沒睡過一天好覺。我本是流民,在此租種土地度日,一年的收成被主家拿走租糧後剛夠糊口……即便夜不能寐,白日仍要下地操勞,今年我因勞作,還摔倒小產了一次,我心裏頭覺得,這可能就是報應,所以你們找來,我就全都招了。”
見凶手侃侃而談,問話的人還不是自己,那縣令麵子有些掛不住,正色道:“咄,那丁氏,你究竟為何要殺那羅氏等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