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檔案(共5冊)

◎第十一章 引蛇出洞

劉春海很有可能望風而逃了!

搜索劉家老宅,發現一台電腦,劉春江證實是他買給劉春海的,但機箱中的硬盤被卸去,隨後在洗澡間蓄滿水的浴缸中找到了這塊硬盤,並且浴缸裏還扔著兩本書,封麵顧菲菲很熟悉,那就是耿昊新出版的有關“3·19”案的小說——《絞殺者》。

電腦硬盤中可能存儲了劉春海從策劃到實施犯罪過程中的一些罪證,而那兩本書應該就是他雇用外來務工人員方大民代買,用於提取耿昊指紋的簽名書。他把它們扔進浴缸裏,明顯意在毀滅證據,也顯示出他可能意識到自己快暴露了,所以逃遁藏匿起來。

由於硬盤在水中浸泡時間過長,並且之前已經被摔壞了,艾小美想盡辦法也未能將存儲的信息提取出來。不過可喜的是,經過技術鑒定,確認了郵寄到支隊的那張光碟,是用劉春海這台電腦上的刻錄機刻錄出來的。

同時調閱劉春海手機的通信記錄,艾小美發現該號碼最後一次通話發生在本年度4月22號,通話的另一方倒沒什麽追查價值,是一家保健品營銷公司。但時間點似乎有一點特別,因為僅僅一天之後,便發生了“4·23”案的首起作案,這說明劉春海對整個作案是有相當周密的謀劃的,在犯罪之初便棄用自己的常用號碼,可能是意在避免日後警方利用這一點追查到他的蛛絲馬跡。

另外,艾小美特意瀏覽了耿昊與劉雨琴的微博,發現二人發帖和互動的頻率都蠻高的,也不避諱在上麵暴露自己的私生活。而劉雨琴的微博賬號還關注了一個叫“春海”的人,並且兩人還存在互動,從互動語氣來看,叫“春海”的賬號是屬於劉春海的,不過兩人之間大都是一些簡單的寒暄話語。由此可以判斷:劉春海應該就是借助微博掌握耿昊和劉雨琴的日常活動和情感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