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憐”!
韓印在白板上用黑色水性筆寫下兩個大字,轉過身,目光篤定地從一眾人臉上掃過,緩緩說道:“凶手是在殺死他的卑微與可憐!那些被害人是他保全尊嚴的最後一道防線,也可以說是他進行自我心理疏導的一塊遮羞布,如果這道防線破了、這塊布沒了,就意味著在生命的長河裏,他成了一個徹徹底底的失敗者。
“凶手是男性,與被害人一樣來自外市,但在本市已生活多年,有可能已遷入本地戶籍。相對來說,作案頻率不高,三年三起,冷卻期較長,表明凶手有一定克製力,所映射的是良好的教育水平和相對成熟的人生閱曆,年齡大致在25歲到40歲之間,沒有犯罪前科。凶手個性孤僻,平時會讓人覺得棱角比較多,愛斤斤計較,並且姿態狂躁,當然,這隻是他為自己構築的保護殼而已,實質上,他越是反彈,內心越是自卑和脆弱。總之,他難以用健康的心態與他人交往,時間長了,周圍的人自然選擇敬而遠之。所以這個人沒有朋友,除了必須要麵對的,比如說同學、同事、家人,他更多是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裏。
“凶手從壓抑到憤怒,進而尋求救贖,其實是對人生極度絕望的一個過程,這種絕望甚至逼迫他不得不用那些掙紮在社會最底層的流浪漢、賣**女、賣假藥的人來作為參照物,才能夠顯示出存在感,可以想象他內心深處的挫敗感有多麽嚴重,而且一定是全方位的。但要注意的是,這種心理的形成,首先是他深入骨髓的自卑感在作祟,其次在於他個性上的偏執形成的心理落差。也就是說,現實中他的身份地位,未必真的就如他自認為的那麽卑微和低下,所以我認為凶手應該有一份或者是曾經有一份正常穩定的工作,並且從其在整個作案中顯示出的條理性和邏輯性上看,他可能從事著偏腦力方麵的工作,不過職位不會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