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檔案(共5冊)

第四章 現場體驗

兩起模仿作案的原案件,在變態犯罪曆史上,都是非常著名的案例。而它們之所以稱得上著名,一方麵,是因為凶手作案手段極端殘忍;另一方麵,則因為它們至今仍然是懸而未解的案件。這便賦予它們神秘的色彩,數十年來不斷有人癡迷於這兩起懸案的研究,希望能夠挖掘出真相。那麽本案凶手的目的又是什麽?是因為癡迷於挖掘真相,導致走火入魔?還是對凶手的一種崇拜和致敬?抑或是一種想要學習和體會變態犯罪的快感?總之,隨著第二起模仿案件的出現,凶手的作案動機更加難以捉摸了。

起初,韓印以為凶手作案的目標,主要是針對妓女,但現在看來不管是“坐台小姐”還是“舞廳歌手”,都隻是凶手模仿犯罪中的道具而已,對整個案件來說她們的身份沒有太多的研究價值。當然,如果有線索證明她們之間存在交集,就另當別論了,可惜到目前為止,專案組方麵還未找到兩名受害者在生活中的關聯之處。

同樣,凶手此次作案的表現,與其首次作案一樣,對懸案細節的模仿十分精準。也同樣,如韓印先前分析的,這是一次有充分預謀的作案。凶手一定曾在兩個受害者周圍出現過,而且案發現場相隔不遠,說明凶手對玉山街道非常熟悉,甚至也許就居住在那兒。那麽,接下來的工作重點是,集中警力在兩個案發現場附近以及死者的工作場所,尋找潛在的目擊證人,詢問在案發前是否有形跡可疑的人出現。

對玉山街道深入細致的排查,結果可以說一好一壞。

壞的方麵,是兩名死者之間確實沒有任何聯係;好的一麵,是有一名在街邊拉客的“小姐”,表示曾在半夜裏目睹有人在第一起案子現場徘徊,而且還一直手舞足蹈地比畫著,但時間不是在案發前,而是在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