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一嫌犯
拗不過涵冰的死磨爛纏,照海終於答應讓她們參與這個案子,但她們必須要保證無論如何也不能妨礙警方的調查程序。當然,涵冰爽快地答應了。
據了解,情況大致就是詹醫生在事務所告訴她們的那些,沒什麽遺漏的細節。妘鶴也去死者被殺的書房看了一下現場:羅世濤被殺於書桌後的轉椅上,他的身後是窗戶,窗簾被拉向兩邊,窗戶大開著,而那柄倚天劍從脖子後直推進去。可以想像:凶手從窗戶內爬進來,用倚天劍偷襲他,在他毫無直覺的情況下殺死了他。
但是妘鶴不能明確死者被殺的動機,沒有無緣無故被殺的死者。死者的被殺一定是有某種不得不殺的理由,關鍵是這個理由是什麽?還是那句老話:誰會從被害者這裏得到最大利益?
就羅世濤生前立下的遺囑來看,他是這樣分配自己的家產的:他的弟妹,也就是羅拉的母親可以從中得到30萬元的養老費;羅拉可以繼承到50萬元的嫁妝和生活費;最後,他的所有股票、有價證劵以及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這套別墅),大約5000萬的遺產都將給他的繼子。
5000萬!足夠一個人為它謀殺N回了!
但有一點解釋不通:既然羅艾克蓄謀殺死了自己的繼父,他的動機是為了得到這筆龐大的遺產,那麽他為什麽要潛逃呢?說不通!他逃跑隻能證明自己做賊心虛,警方勢必會追查他,那麽他的目的永遠都達不到?後半輩子都會吃牢飯的人繼承遺產有什麽用呢?但他確實逃了,如果不是無意地巧合,那麽他一定知道什麽,或者刻意地想隱瞞什麽。
當然,信件也是一個重要的動機!羅世濤有個不得不殺的理由:就是他知道的太多了,他知道崔捷芳毒死了自己的丈夫,並且這一年來,她飽受敲詐者的折磨,而這個敲詐者很可能就是他身邊的熟人,或者在他被殺的最後一刻,他已經知道敲詐者的名字,正是這些導致了他的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