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曹可薪召集了一眾官員問話,大多都是與許大年此事相關,順帶著還問了雲煜。
想要拿許大年,光有一個標新立異還不行,畢竟律法裏也沒有這一條不準官員擅自改造瓦舍。
就這一條還不足以將其定罪,他料定雲煜與許大年之間必然有著不為人知的貓膩。
想要取證,一方麵在許大年這邊,另一方麵,就在雲煜的身上。
當他問起雲煜此人,在座的大多對於他都不甚熟悉,隻是知道他弄了話劇和一些吃食發家。
再之前,就頂多聽過此人好勇鬥狠的事跡,乃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潑皮。
朱銘誌雖然知道雲煜善於賄賂,畢竟他自己就曾經是受益者。
可是他也不敢說出來,不然他的下場就要如許大年一樣。
而且此事還是他在暗中牽的頭,一旦被查出他曾經也受過雲煜的賄賂,這不就是賊喊捉賊嗎?
你要弄你上官可以,雖然這在官場會被鄙視,會被排擠,但是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但你本身就不幹淨,還想以你犯過的錯來扯下你的上官,這就很無恥了。
哪怕真弄掉了許大年,自己也絕對沒有好果子吃。
所以當曹可薪問到雲煜時,他就隻是淡淡的說了句當初那塊地是經他的手出去,並未說其他。
即便是問起了其他的事情,他也表示不清楚。
“這雲煜,當真就拿不到半點證據表明他對許大年行過賄?”
曹可薪沉聲問道,眾人閉口不答。
要是有證據,他們早就說了,何必等著您一遍又一遍的詢問。
“大人!不好了!”
就在他想讓眾人想辦法拿出確鑿證據時,門外有小吏忽然闖了進來。
曹可薪大怒,一群官員在屋內議事,此等小吏居然通報也不通報一聲便闖進來大喊大叫,這成何體統。
看樣子許大年這個縣令當真是當到頭了,底下的人居然如此沒有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