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宋皇城司

第246章 李繼耕的“鴻門宴”

接下來的兩個月,鳳翔府一片欣欣向榮之景。

學堂每日都會傳出琅琅讀書聲,王重陽除了在學堂教書授課之外,其餘時間都會跟在王鈺身邊。

府衙街巷,田埂地頭,總會有這樣一大一小的身影。

新屋已經落成,張庚趁著溫房宴,在王鈺的見證下向錢懷義鄭重提起張申和懷英的婚事。

錢懷義兩杯酒下了肚,醉眼朦朧地盯著張庚。

大著舌頭道:“張庚,懷英嫁到你家,我很放心,隻是我有個不情之請。”

張庚隻聽完前半句,已經笑逐顏開。

聽到後半句之後,不經意地瞟了一眼王鈺。

“親家,你說,隻要我能答應的,一定照辦!”

王鈺私底下與錢懷義通氣時,對他的擔憂已有所了解。

錢家隻留兄妹兩人,錢懷義之餘懷英如父如兄,婚前替她謀劃一二,也都在情理之中。

錢懷義道:“不管將來兩人如何,我隻要求申兒不得納妾,不得休妻!”

王重陽本來默默吃菜,故意讓自己置身事外。

聽到這番話,他猛地抬起頭來,目光促狹地盯著錢懷義,嘴巴一張一合,終究什麽都沒說。

對於北宋時期的男人來說,正妻有且隻有一位。

但是妾是可有可無的。

不得不納妾的條件,是男人四十歲時,尚無子嗣,便可以納妾。

妾可以買,花費大約一百貫錢,按照一貫錢約合五百人民幣約莫估計,大約花費五萬人民幣左右。

除了買,還可以私奔,贈送,或者官配,甚至從嫁。

錢懷義的條件放在現代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要求,但在九百年前,這無疑是對夫家的苛責條件。

張庚舉起酒杯的手,頓在半空,正遲疑間,張申突然起身,雙手舉杯,笑道:“大哥,我同意!

我同意的,我娘就會同意,我娘同意了,我爹自然就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