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特案偵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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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日,星期六,我工作的第468天。

咕嘟一聲,我咽了一口唾沫。

我的心噗通得厲害,耳邊是莫名其妙的嗡嗡聲,整個身子也跟著僵直起來,直到通哥踢了我的一腳:“傻愣著幹嗎,做好現場記錄!”

我這才回過神來,視線落到眼前這個渾身被麻繩捆綁著,懸掛在天花板上的男孩身上。

他的雙臂,胸部,腹部,小腿及其手腕腳腕都被粗壯的麻繩綁住了,頭部向下,身體因為麻繩的捆綁弓了起來,雙腿並攏,膝蓋彎曲,呈現“S”形,一圈一圈的麻繩,像纏在的一團蛇,最後交匯到一起,形成一個死結,掛在天花板上的鉤子裏。

他的鼻子裏往外流著涎液,大小便也已經失禁,浸濕了褲子,不斷往下滴。

那孩子已經死透了。

半個小時前,通哥接到指揮中心的轉警,一個叫做王金海的男人報警稱,他兒子王哲離奇死在了家中,他們家住在北郊新村13組10號。

在通知我們之前,指揮中心已經聯係了報案人所在轄區的巡警,讓他們提前趕過去保護現場並安撫報案人。

我們趕到時,那裏已經聚了不少村民。

我看了看時間,淩晨一點。

這是一套典型的北方民房,坐東朝西,進了大門,就是一個寬敞的小院,院子北側是四間正房,南側是四間偏房。

我跟在通哥身後穿過警戒帶,左手拿著強光電筒,右手握著現場執法記錄儀,進了正房的正門。

沒走兩步,通哥忽的停住腳步,我差點撞他身上,他愣住了,我抬眼,一眼就看到了那個渾身綁著麻繩,被掛在天花板上的男孩。

他懸在那,像一件奇怪的藝術品。

說真的,如果是那種殺人碎屍現場,我最多就是吐一次,那種嘔吐完之後,心裏是痛快的,但這個命案現場顯然不同,我不想吐,隻是不停往胃裏吞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