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誌慮心物

論“據理力爭”

讀徐懷謙的新著《拍案不再驚奇》,十分高興。書中的雜文有事實、有根據、有分析、有理論、有觀點、有文采。的確是一部非常優秀的雜文集。

但是,當我讀到了《論狂狷》那一篇時,一股懷疑的情緒不禁油然而生。文中寫道:“在**中,當瘋狂的紅衛兵闖進錢(鍾書)府抄家時,一介書生錢鍾書居然據理力爭,最後與紅衛兵以拳相向,大打出手。”我覺得,這件事如果不是傳聞失實,就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紅衛兵是另一種材料造成的,與一般的紅衛兵迥乎不同。後者的可能性是幾乎沒有的。常言道,“天下老鴰一般黑”。我不信社科院竟出了白老鴰。那麽,現在擺在我們眼前的就隻有一個可能:傳聞失實。

這裏的關鍵是一個“理”字。我想就這一個字講一點自己的看法。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理”是“道理”、“事理”。這等於沒有解釋,看了還是讓人莫名其妙。根據我的幼稚的看法,“理”有以下幾層意思:

一、一個國家一個時代的法律

二、一個國家的文化傳統

三、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公認的社會倫理道德

綜觀中國幾千年的曆史,以“理”字為準繩,可以分為三個時代:絕對講理的時代,講一點理的時代,絕對不講理的時代。第一個時代是從來沒有過的;第二個時代是有一些的;第三個時代是有過的。

講理還是分階級或階層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說來是講理的。到了官府衙門,情況就不一樣。在舊社會裏,連一個七品芝麻官衙役,比如秦瓊。他就敢說:“眼前若在曆城縣,我定將你捉拿到官衙,板子打,夾棍夾,看你犯法不犯法!”他的上級那個縣令掌握行政和司法、立法的什麽《唐律》之類,隻是一個擺設的花瓶,甚至連花瓶都不夠。舊社會有一個說法,叫“滅門的知縣”。知縣雖小,他能滅你的門。等而上之,官越大,“理”越多。到了皇帝老爺子,簡直就是“理”的化身。即使有什麽《律》,那是管老百姓的。天子是超越一切的。舊社會還有一句話,叫“天子無戲言”。他說的話,不管是清醒時候說的,還是酒醉後說的,都必實現。不但人類必須服從,連大自然也不能例外。唐代武則天冬天要看牡丹,傳下了金口玉言,第二天,牡丹果然怒放,國色天香,跪——不知道牡丹是怎樣跪法——迎天子——邏輯的說法應該是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