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學者能文者多,換句話說,學者同時又兼散文家者多,而今則頗少。這是一個極為明顯的事實,由不得你不承認。可是,如果想追問其原因,則恐怕是言人人殊了。
過去中國有“詩言誌”和“文以載道”的說法。拋開眾多注釋家的注釋不談,一般人對這兩個說法的理解是,所謂“誌”是自己內心的活動,多半與感情有關,“言誌”就是抒發自己的感情,抒發形式則既可以用詩歌,也可以用散文,主要是敘事抒情的散文。所謂“唐宋八大家”者,皆可以歸入此類。而“載道”則頗與此有別。“道”者,多為別人之“道”。古人所謂“代聖人立言”者,立的是聖人之道。自己即使有“道”,如與聖道有違,也是不能立、不敢立的。
這樣就產生了矛盾。人總是有感情的,而感情又往往是要抒發的。即使是以傳承道統自命的人,他們寫文章首先當然是載道,但也不免要抒發感情。我隻舉幾個例子,就足以說明問題了。唐代韓愈以繼承孔子道統自命;但是,不但他寫的詩是抒發感情的,連散文亦然。他那一篇有名的《原道》,顧名思義,就能知道,他“原”的是“道”。但是,誰能說其中感情成分不洋溢充沛呢?又如宋代的朱熹,公認是專以載道為己任的大儒。但是,他寫的許多詩歌,淳樸簡明,蘊含深厚,公認是優美的文學作品,千載傳誦。連孔門都注重辭令修飾,講什麽言之無文,行之不達。可見文與道有時候是極難以區分的。
清代桐城派的文人,把學問分為三類:義理、辭章、考據。他們的用意是一人而三任焉,這是他們的最高標準或理想。然而事實怎樣呢?對桐城派的文章,也就是所謂“辭章”,學者毀譽參半。我在這裏姑不細論。專談他們的義理和考據,真能卓然成家者直如鳳毛麟角。較之唐宋時代的韓愈、朱熹等等,雖不能說有天淵之別,其距離蓋亦懸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