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精神的產生
“你們應當去獲得新生。”這是基督的話。但是,沒有誰對人下達新生的命令,人卻自覺自願地往這方麵靠。他需要在這個世間完成新生,也就是產生理性意識,從而獲得生命。
理性意識為人們揭示了幸福,並告訴人們,要將自己的生命投入其中。一個人將生命投入這個幸福之中,就得到了生命,反之,如果有人將生命投入動物性肉體的幸福之中,便是將生命拋棄了。這一論點,也正是基督提出的生命定義的基礎。
那些將對個人肉體幸福的追求當成真正生命的人知道這些說法,也並不反對它們,而是沒有也不能理解。他們認為這些話要麽毫無意義,要麽隻有一點點意義,即那隻不過是某種悲傷而神秘的情緒,還是故意裝出來的。之所以對這些話的意義不能理解,是因為這些話闡述的狀態他們還達不到。舉個例子,同樣是種子,幹枯的、尚未發芽的,對潮濕的、破土發了芽的那種狀態無法明白。對於前者來講,照射在即將誕生生命的種子上麵的太陽,隻不過是一種偶然現象,除了多一些光和熱沒有其他意義,但是對於已經發芽的種子,太陽則是促使生命誕生的重要因素。人也是這樣的。對於那些沒有經曆過動物性肉體和理性意識的矛盾的人來說,理智的陽光也不過是偶然現象,隻是毫無意義的、悲傷而神秘的詞匯。太陽隻對那些有生命萌芽的人起作用,為他們的生命指明方向。
那麽,生命是如何誕生的?它在什麽時間、什麽地方,為了什麽目的誕生,它僅僅存在於人身上,還是在動物和植物身上也存在?對於這些問題,任何人、任何時間都沒有了解。關於生命誕生的問題,耶穌基督的說法是,所有人都不了解,也不可能了解。
事實也是如此,對於生命如何在身上誕生這個問題,人怎麽可能了解呢?生命是人類的光明,生命就是本身,是一切的開始,而人確實不知道生命如何誕生。對人類來說,那種不得不誕生和死亡的東西並不存活於世,而隻是出現在空間和時間上而已。生命,人的真正的生命永恒存在,因此對於人來說,它非生,亦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