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秋天的一個黃昏,山東省平度縣的一條鄉間小路上,八歲的玲花和九歲的石頭手拉手快步走著。石頭雖說比玲花大一歲,但個子卻比玲花矮了半個頭,看起來更像是玲花領著石頭。在他們身後跟著幾個年紀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兒。
“大腳妹,沒人要。大腳妹,沒人要。”
小男孩們不斷齊聲衝玲花和石頭起哄,玲花和石頭開始還回罵幾句,到後來幹脆充耳不聞,徑直朝前走。玲花是黃興村大地主鄭喜財的小女兒,玲花娘在生玲花的時候難產而死,那年鄭喜財四十六歲,老來得女再加上玲花娘的去世,讓鄭喜財對玲花備加寵愛,舍不得她受一丁點委屈。
在那個年代,山東農村的小女孩兒到了三四歲時都要裹小腳。玲花四歲的時候也裹過卻沒裹成,原因是一給她纏腳她就會疼得一麵哭一麵喊爹。一旁的鄭喜財本來就揪心,一聽心肝寶貝哭著喊他,就趕緊命令暫停纏腳。就這麽反複了幾次,最終鄭喜財還是沒抵得住玲花的哭鬧,隻好任由玲花的一雙腳自由生長。
就這樣,玲花成了黃興村和附近幾個村落同齡女孩中唯一一個沒裹小腳的女孩子。隨著年齡的漸大,玲花的一雙大腳成了村民們茶餘飯後的談資。黃興村的人攝於鄭喜財家的財勢不敢當麵議論,其他村的就不同了,特別是小孩子更是無所顧忌。玲花和同村的小夥伴石頭第一天到鄰村的小學堂讀書,下了學後就遭到鄰村的幾個同學結伴嘲笑玲花的大腳。
“大腳妹,沒人要。大腳妹,沒人要。”
身後的挑釁仍在繼續,而且聲音愈來愈高,石頭終於忍不住停下腳步,倏地轉過身來,一對腫眼泡似乎更鼓了,從眼睛裏噴出憤怒的火焰射向那幾個小男孩兒。
石頭喊道:“誰說沒人要,俺要。”
小男孩兒們哄笑起來:“噢噢噢,小矮人要娶大腳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