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子明探案(全5冊)

第六章

9月15日上午,警方對依蘭島的重點相關地區進行了全麵的地毯式搜索,搜索範圍主要集中在從西海岸的八角亭附近到輪渡碼頭一線的周圍區域。因為根據陳子明的估計,凶犯在成功地將趙海恒殺死後,他理應直接前往碼頭,以便盡快離開海島。從八角亭附近到碼頭,大約有20分鍾的路程。倘若凶犯在8點半之前完成了凶殺,他必定及時前往碼頭。因此,他可能將手槍順道藏在或扔在沿途的什麽地方。為了達到更好的搜索效果,李遠帆從市公安局調來幾名專職的馴犬員,並帶來五隻警犬。

據馴犬員估計,由於凶犯幾天前剛剛使用過那支手槍,火藥味具有較強的吸附性,短期間內尚不可能完全散去,即使是凶犯將那凶器用塑料布包裹起來,再埋在地下,警犬也應該能夠聞得出來。人的鼻子比較短,其中隻有一塊肌肉,進出氣流共用同一個通道;可是犬的鼻子比人長得多,其中有三塊肌肉可以控製氣道,出氣與進氣可以經由不同的通道,不至於混淆。因此,警犬的嗅覺功能大大強於人類。

可是,一整天的搜索並未取得預計的效果。既然如此,基本上可以判斷,凶犯並不曾將那作為凶器的槍支埋在島上。9月16日,李遠帆率領刑警們在海岸附近進行了打撈。一天下來,仍沒有任何結果。難道凶犯已經將那槍支隨身帶離海島?難道陳子明的分析是錯的?

陳子明認為,偵破案件與打仗一樣,正如兵法所雲,隻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我們在偵破案件的過程中,必須正確估計犯罪嫌疑人的性格與智力。在此案中,倘若那凶犯是一個粗疏而魯莽之人,他就完全有可能將凶器帶離海島。可是,案情細節告訴我們,那凶犯應該是一個比較工於算計之人,既然如此,他就不可能犯這樣簡單的錯誤,他一定不會將凶器隨身帶走,否則將會大大增加他自身的危險性。因此,他必定是將凶器留在海島之上。現在的問題僅僅在於,他究竟將那凶器丟在了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