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芝加哥,為了消磨時光,我加入了一個俱樂部。俱樂部裏有個挺不錯的閱覽室。在布雷德利夫人家吃過飯後的次日上午,我到閱覽室想找一兩本大學校刊看看—這種校刊一般隻針對訂閱者,平時難得一見。時間還早,閱覽室裏隻有一個人,坐在大皮椅子上正出神地看書。我意外地發現那人竟是拉裏。怎麽也想不到會在這樣的地方跟他不期而遇。我走近時,他抬起頭來看,認出是我,像是要站起來問候。
“坐著別動。”我說了一聲,隨後脫口問道,“你在看什麽?”
“一本書。”他邊說邊粲然一笑—那笑容十分迷人,令他生硬的回答就完全不顯得無禮了。
他把書合上,讓我看不見書名,用他那簡直無任何光澤的眼睛望著我。
“你昨晚玩得好嗎?”我問。
“痛快極了,淩晨五點鍾才回的家。”
“你這麽早來這兒讀書,真夠刻苦的。”
“我是這裏的常客。平時的這個時候,屋子裏隻有我一個人。”
“我就不打攪你了。”
“你沒有打攪我。”他說著又是粲然一笑。這一笑讓我覺得富有魅力,絕非那種耀眼、電光一閃的微笑,而是內心光明的展現,令他滿麵生輝。他坐的地方是用書架圍成的一個角落,旁邊還有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那把椅子的扶手上說:“你坐一會兒好嗎?”
“好的。”
他把手裏拿的書遞給了我。
“我看的是這書。”
我看了看書名,原來是威廉?詹姆斯 寫的《心理學原理》。這當然是部名著,在心理學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寫得深入淺出、通俗易懂。不過,一個年輕人,一個飛行員,一個跳舞跳到淩晨五點鍾的人,竟然在這兒捧讀這樣一本書,就叫人意想不到了。
“為什麽看這書?”我問。
“還不是因為知識太淺薄了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