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平民所借入的公廨錢壓根不足數,最多要比實際借入的短缺一二成,你要問這些錢去哪兒了,官老爺可有一番說話,什麽喝茶費、什麽跑腿費、什麽出借銀比比皆是,反正這筆錢你要孝敬官府。
如此一來,他們實際要出的錢息,要比公憑合同上的高出二成,最嚴重的可到七出十三歸,竟有半數銀錢都是錢息,公廨錢每借出一次都是對他們的剝削!
而且,這錢是以皇權為依靠,平民想不還都沒可能,隻要敢說出不還,立馬會被縣衙公廨治罪,你這刁民不還錢,縣太爺我哪兒找錢給衙役發俸祿去!
哪怕借債人死了,也要由他們的子孫後代還,如果本家絕種了那就偏支宗室出,假如連宗室都沒有,那不好意思了,這筆賬可就得平攤到縣裏父老鄉親頭上,一個個誰也逃不掉。
以前,公廨錢隻搜刮窮人得那點子油水,經曆數十年搜刮,看百姓手裏有餘糧的實在太少,終於調轉胃口,磨刀霍霍對準了商賈。
官府知道商戶有錢,不會一下子把商人給宰死,他們更願意做的是放長線釣大魚,細水長流摟錢花,就好似家裏養著奶牛,想什麽時候喝牛奶,就什麽去擠點,大端商賈的家財,就好似海綿裏的水,擠擠總會有的!
在隴元鎮看來,公廨錢隻是工具,一旦使用工具的人心術不正,再好的利策頃刻間就會變為吸血工具。
這趙六郎就是信了說客的鬼話,去找中間人借了公廨錢,原想著支付夥計月錢,沒成想到了還錢時卻被告知七出十三歸,這意味著他要還的錢多了一倍。
這怎麽能行,趙六郎叫嚷著要看出借文書,那文書上的十出十三歸寫的明明白白,怎麽到了這些人嘴裏成了七出十三歸,他的堅持怎麽會有人理,這些人都是市井無賴浮浪戶,是官衙專門派了來收款的,豈會跟他掰扯,一通推搡就把這趙六郎拉出宅院去往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