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戈在教堂的後花園靜靜坐著,聽到蟋蟀的叫聲這才回過神,天已經黑了,路燈柔和的燈光落在他的身後,拆開那封信,裏麵的筆跡幼稚得像小孩子寫的,齊昊練過一段時間用左手寫字,也不知道聽誰說這樣可以鍛煉右腦。
嶽戈
明天我就要回老家了,有些事我不敢直接告訴你,也不好意思直接告訴你,就用寫信這種方式吧,我覺得書信傳遞的感情要比語言更加曼妙。
我知道你也喜歡男生,身邊也有過男朋友,可是從來沒想過我會喜歡上你,這讓我很困惑,我不明白,愛情到底應該固守性別,還是隻是為了愛情,這件事埋在我心底,一埋就是兩年,我沒有可以征求意見的人,沒有可以訴說的人,隻能這樣默默地喜歡。
幾個月前,我在一個名叫人生客棧的貼吧裏認識了一個筆友,他叫fireflies,翻譯過來就是螢火蟲,我跟他很聊得來,他跟我說了很多自己的事情,我也告訴了他我的糾結,他給了我很多建議,很中肯的建議,所以我才決定趁著離別把喜歡告訴你。
我想好了,回家我就告訴我爸媽我喜歡男人,我不怕你並不喜歡我,大不了以後,老死不相往來唄。
你這些年送我的禮物,我都留著呢,一件也沒舍得扔,連包裝紙我都整整齊齊地放著,是不是有點兒可笑了,一個大男人收集包裝紙,其實我不知道該怎麽說我的感情,可我就是要告訴你,我喜歡你,一生一世那種喜歡。
寫信之前我喝酒了,我怕自己寫到一半兒會崩潰,你別擔心,我說的都是真心話,不是醉話,我還能走直線呢,沒有喝醉,這是我給你寫的唯一一封信,也可能是最後一封,Mirror Flower Pavilion錄取我做他們的實習設計師了,在家待幾天我就要去報道,他們總公司在國外,我去的是分公司,可是那地方離你整整2346公裏,如果想見你,我也不能立刻見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