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都看向縣令周,看他如何判定此事。
縣令周端正了一下坐姿,說道:“各位都聽到了成查閱律的情況。因職守有虧而致糧食損耗不足百石,也僅是要求對嗇夫進行斥責,而律法並無對自然損耗下嗇夫責任的處罰。由此可見,縱無《法律答問》之解釋,守職吏員也不應承擔自然損耗之責。本令建議,由餘糧倉補足該倉之數,速送函穀關駐軍,如何?”
律有明文,且此建議在情在理,而眾人也早被離韶“法令嚴苛,隻懲奸惡”一語洗腦,自然均無異議。一場風波就此平息。
議事結束,縣令周叫住正往外走的離韶,笑道:“離獄掾,貴公子離軒於律法一途頗有見解,我寫個文書,讓他到縣學室學習吧!”
離韶大喜,深深一揖:“謝大人對犬子青眼有加。”心下對縣令周著實感激。要知道在學室學習,不僅是入吏捷徑,而且學習期間還可免除各種徭役兵役。若非如此,離軒也當到服役之時了。
有了縣令的文書,離軒順利進入學室,學習律法。
寧秦學室位於寧秦縣衙後街,不像後世類似機構和其餘六國之學宮,還要在學宮、書院、大學之前加上字樣,如稷下學宮,而是直接名為“學室”,秦境均是如此。這大概也體現了秦於文化傳承上的大一統理念。
除此之外,學室和他國官方學宮並沒有太大區別,學室弟子(也稱史子)住宿區、食堂、學堂為標準配備。但在學習內容和老師配備上,則與六國有極大差異了。學室的學習內容,主要是法律法令,由於秦法極為繁密,內容及於社會生活各個方麵,如無專業學習,不僅很難準確理解律令本意,麵對浩如煙海的律條來說,更是抓不住頭緒。如今的法學院,其基本目的就在於培養“能讀懂法律的人”,秦之學室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