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代表著統治者的意願,是由政府製訂並規定的,由人民所遵循的行為準則。
更多的是,在這個時代,他們的好處,並不屬於大多數人。
封建時代及後來取代封建統治的君主政體或資本主義國家。隻有在開國之時,才會為平民著想。
到了中晚,下等人就成了他們的盤中餐。
大明之地,幅員遼闊,人口稠密,軍力不出問題。
隻要消息能守住,不會讓這些蠢貨參與到軍隊中來。
隻要他們的國家不出事,他們的民族就不會受到任何的侮辱。
可是,對於那些恨之入骨,恨之入骨的人來說,他們卻是寧可做一條狗,也不願成為一個普通人。
他知道壓榨平民,等於是讓他們反抗,而是發瘋一樣的壓榨著他們。
明知道自己暗中販賣的物品,會成為殺手鐧,落在自己等人的身上,卻依然樂在其中。
過去如此,如今如此,將來亦如此。
身為大明的皇帝,他要長盛不衰,就得將律法放在下等人的身上。
因為在無形當中,法律總是傾向於強者,而不是站在人民一邊,那就是一個天大的玩笑。
“古往今來,朝中一向偏向於仁德,而仁治的後果就是,皇上有了好的口碑,百官也有好的口碑,可是老百姓的生活就不好過了。
官員包庇,百姓蒙羞,無人理會。更別說是報名了。
災民遭逢大難,連朝廷的救濟和救濟糧食,都要被這些貪官汙吏一層一層的扒下來。
朝廷特赦,寬恕犯人,雖然說得很好,可是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人不會安分守己,反而會繼續為非作歹。
在我眼中,所謂的“仁”,無非就是文人墨客的臉麵而已。
無法扭轉,這是一種被人欺負,無法申訴的事實。
我們大明建國兩百五十多年,從來沒有和任何關係,也沒有任何補償,也沒有任何的土地,也沒有任何的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