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在一家旅店住了下來,旅店的主人是真砂的一個朋友。
按日本習慣,住宿都是一人一個房間,陳洪生讓真砂和旅店老板打了個招呼,慎重地讓本田與真砂合住一間,以防萬一。因為這樣本田就不用進行登記了。
三個華人以不同的身份,為另一個華人的遺產繼承案在異國聚在一起,陳洪生一時感慨萬千。
第二天,也就是11月11日下午1時,在山口久美子的辦公室,陳洪生與山口開始了一場艱難的談話。真砂江美在一旁翻譯。
陳洪生首先介紹自己的身份,說明了來意,請山口多多關照,並送上在國內備好的小禮物。
聰明的真砂翻譯得婉轉動聽。
山口的口氣緩和了一些。她慢慢地講述起事情的經過。
她說:我接管財產的時候,所有的財產都已由葛城警署廳登記,交給警察署葛城地方檢察廳,我打開後做了登記。這時裁判所確認何淑珍遺產日本沒有繼承人。後來中國駐大阪領事館一位領事告訴我,津門市有個叫錢國法的人是何淑珍的養子。接著錢國法的委托律師傳來了津門市的公證書及翻譯件,我要對方出具了書信及證明材料。材料是很多的,法院的兩份判決書是津門市公證協會寄來的。錢國法的律師表示雖然敗訴了,但仍準備要公證。我對他說,公證是不行的,除非法院再作判決。後來大概是在1997年6月9日,領事館又有人來找我說,是中國外交部委托他辦理何淑珍遺產的。我看他一無材料,二無文件證明,就沒有同意。
本田枝子是後來出現的,她最初的想法是,何淑珍沒有繼承人,她以特別關係人身份繼承,我就將錢國法的情況告訴她的律師。這時枝子才對我說,她是養女,而在這之前她從沒有講過,而且她也沒有任何手續。
山口喝了口水,繼續說道:當時我是這麽考慮的,本田沒有跟何淑珍入籍,現在在何淑珍死後才要登記為養女,可以作為特別關係人要求。實際上我進行了調查,何淑珍的葬禮,本田枝子沒有花一分錢,都是鄰居和居委會安排的,費用不到30萬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