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滿早晨醒來時,用雙手撐起自己的身體,昏沉的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家裏進賊了。
唐滿住在一間破舊的出租屋裏,老小區的潮氣重,房內的牆皮有不少已經脫落。而自從相戀八年的女友離開後,他的這方鬥室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
雖然沒有任何值錢之物值得小偷光顧,可他確信有人偷走了自己的夢。
從幼時開始,他就發現自己跟別人不一樣。大多數人做夢後都會忘記。可唐滿不僅記得自己做過的每一個夢,而且知道自己在夢中,甚至可以打斷夢境醒來喝口水,然後倒頭接著做夢。
沒想到的是,夢境成了他如今的痛苦之源。為了忘記女友和自己的愚蠢,他丟掉了女友的一切物品,抹去了她留下的所有痕跡。可沒想到的是,最深的痕跡還在他的心裏。他每天晚上都會夢見她,那些連續的夢境像極了一個平行宇宙,他們在那個世界裏,更加深愛著憎恨著彼此。
可是,從前天開始,他忽然不記得自己的夢境了。他本應覺得輕鬆,卻心神不寧地上了一天班,甚至把對同事的吐槽發到了公司大群裏去,經曆了人生中最徹底的社死。他自我安慰這隻是意外,可昨天晚上的夢又消失了。
就仿佛……她真的從自己的生命裏消失了。
可他不相信世間有如此巧合的事情,他一定要捉住那個小偷。
當晚,他夢回最後那夜。他下班回家,發現女朋友正在收拾私人物品。那種想留說不出口,如鯁在喉的感覺又回來了。女朋友從床頭櫃上拿起那盞繪有無名瀑布的台燈,他一把奪過來,嘴裏卻沒吐出一個字。
“你是想打我對嗎?”女友冷冷地說,眼眸裏覆蓋著冰霜。
“在一起八年了,我什麽時候打過你?”隻有辯駁時,他才能吐出幾個字。
女友放棄了那盞燈,拉上行李箱的拉鏈。“你怎麽不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