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天的緊張工作,“9·19案件”專案組各調查小組工作都有較大的進展,有關線索與情況陸續匯總到了指揮部,主要有:
現場房門鎖體有點鬆動,鎖體與鎖舌扣板間隙較大,如裏麵沒上保險,在外麵不用鑰匙,用力就可以推開門。
現場南間塑膠地板上發現有多個41碼、波浪形花紋的鞋印,多數比較模糊,有一個比對條件較好,經甄別已排除為兩名受害人所留,也排除了為馬朝輝、孫有福以及可能到過現場的人員所留,分析為案犯所留可能性大。
反複勘查後,室內現場還是沒有發現指紋與手套印痕,但是發現了兩處被翻動部位有類似毛巾織紋的印痕,分析案犯行凶後,可能用毛巾裹手實施翻動。
現場地麵多個部位提取的血跡,經DNA檢測,都與錢康康分型相同。
經調查張豔麗等人,李芳芳有一把水果刀,但是現場沒有找到。張豔麗18日下午到過李芳芳處,曾用該刀削過她帶去的梨子。根據張提供的該刀長度、寬度與形狀,在市場上找到了類似的刀,法醫認為可以形成死者身上的創口。分析案犯是就地取材,用水果刀行凶後帶離現場的可能性很大。
外出回來的二樓中間房間租戶反映,18日晚10點許,他在房間內北側洗臉時,聽到東側房間有敲門聲,敲了一會兒後才聽到開門聲,之後他就到南麵睡覺了。他說自己睡覺往往睡得很沉,第二天一早因外出推銷產品就離開了,講不出更多情況。
李芳芳、錢康康二人關係較好,餐廳員工反映李對錢多有關照,錢似乎在追求李。今年8月底李送母親、女兒到老家回來後,似乎不大願意再與錢多接觸。沒有發現李與其他男人有密切接觸,或談戀愛,或產生糾紛。李芳芳原先是住酒店員工宿舍,基本上是餐廳、宿舍兩點一線,很少外出去遊玩。有的員工講李芳芳長得漂亮,服務態度好,人又老實,有些客人喜歡與她開開玩笑,個別的還會動點手腳。通過李芳芳訂餐的人員都已經查到,經過調查,都排除了作案嫌疑。李芳芳在8月底曾向餐廳經理提出辭職,經理要她幹到國慶假日後再走,她答應了。錢康康18日晚上10點下班後才離開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