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分批在派出所食堂用過簡單晚餐後,略作休息。左局長等人看完中央台新聞聯播,七點半會議繼續召開。
休會期間,馬超仍在思考、分析。開會前,他對案情的幾個主要問題,有的已經在應法醫等人的分析中找到了答案,有的自己也已經想明白,有的需要進一步調查研究;對下一步工作已經理出了頭緒。會議開頭,他征得左局長同意,即作發言:
“下午大家談的意見都很有道理,尤其是老應的發言,觀點明確,依據比較充分。對‘9·19案件’作案動機等問題的分析,確實難度很大,因而偵破難度很大。依據現有信息條件,我覺得以情為主與以財為主而引發這起案件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就情殺而言,我基本同意老應的分析意見,再作些補充:從現有信息分析,仇殺基本沒有依據。仇殺應在案前有一定的因果關係,經過這幾天的調查,沒有發現兩個受害人與他人有明顯的矛盾衝突;如仇殺,應主要針對李芳芳而來,但凶手沒有對李芳芳使用凶器,客觀上也隻是頭部撞地後重傷昏迷;仇殺一般為事先有預謀,現場樓房通常有多人居住,室內又有二人,案犯不應選擇這樣的時間、地點作案,不帶凶器作案更是不合常理。
“從現場情況分析,缺少痕跡物證對財殺的有力支撐。除老應講的以外,還有東麵玻璃窗上與室內沒有發現手套印痕或可疑指紋,靠窗的室內地板上沒有發現可疑足跡,也沒有發現從現場房間出來再到其他房間行竊的足跡與其他痕跡。”
這幾天,馬超多次到現場,與許樂新等人對現場的痕跡物證作了反複的分析研究。
他接著說:“從現有情況分析,如能排除仇殺、財殺,自然就是因情引發案件的可能性最大。情殺依據在老應分析的基礎上,還有兩點很重要,一是錢康康被殺死在北間,他的足跡也僅出現在北間,南間沒有出現,但出現了另外一個可疑人員的足跡;二是鄰居在10點許聽到東間有敲門聲,而錢康康10點才下班。從這兩點分析,錢康康進入現場前,房間裏可能已經另有一個人,而這個人可能與李芳芳有情感方麵的糾葛,可能就是凶手。所以,下一步工作重點之一,就是要從情殺方向開展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