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牽頭組織侵財案件的串並偵查工作,很快就有了重大突破。
支隊先對近期發生在本市的侵財案件再作梳理分析,除了“9·19案件”外,共理出十六起作案手段類似的案件,有幾起經過現場痕跡物證比對,可以並案偵查。
雲山市增加到三起,其中一起是郭偉在走訪中新發現的。9月19日淩晨4點許,兩名案犯沿梯子爬窗進入另一社區的一戶居民家中行竊。該房子位於“9·19案件”現場西南麵,二地相距近兩公裏。案犯行竊中驚醒了戶主,即拿出一把好像是匕首類的尖刀,威脅戶主後迅速從原路翻窗逃跑。戶主因為沒有東西被盜,又心有餘悸,開始時沒報案,調查中才和郭偉講了。
支隊要求各涉案地區刑偵大隊派員攜帶相關案件的現場勘查、調查訪問、信息查詢、視頻偵查等材料到雲山市公安局合成作戰室集中辦案。
近年來,社會上各種電子設備應用迅速、廣泛普及,人們的言行活動,有許多都被記錄其中。雲山刑大率先提出了“我們都被電子信息包圍著,但電子信息更包圍著犯罪分子”的理念,充分利用各類電子信息開展破案追逃,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局裏由刑偵大隊為主建起了一流的合成作戰室,相關警種,刑大各專業都參與進來,做到了人員齊全、設備齊全、信息齊全、機製齊全。
支隊相信雲山刑大的偵查水平,明確由雲山刑大信息中隊隊長張鶯負責組織實施網上作戰。
張鶯接令後即組織謝方群、許樂新及各地來雲的參偵人員,幾天來日夜加班,通過對視頻錄像、車輛軌跡、通信數據、案發點周邊旅館住宿人員數據及現場提取足跡等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基本認定是同一夥人作案,先後鎖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但是,三名犯罪嫌疑人與“9·19案件”的關係難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