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息之間,五聲槍響,一共帶走了三條人命。
七步之外,槍快,七步之內,槍又準又快。
公牛的威力遠遠超出了陳江浩的想象,原子級別的工藝讓這把手槍的威力發揮到了極致。
趙老二脖子上狂飆的血噴在他臉上,將他整張臉都染紅了。
“完了,殺人了?”陳江浩緊握著帶血的手槍,呆呆站在原地。
第一次殺人,他發現自己並沒有想象中的害怕和緊張,反而有種複仇般的快感和冷靜。
直到這一刻陳江浩才真正明白,原來殺人和殺一隻豬並沒有半分區別。
唯一的區別可能一個是人,一個是豬。
陳江浩用濕紙巾拭去臉上的鮮血,濃濃的血腥味讓他感到有些惡心,他將帶血的紙巾隨意扔在地上,強忍著不看地上那具無頭的屍體。
他並不後悔,如果自己不開槍,那死的人可能就是自己,他隻不過是想活下去罷了。
活下去,不計代價地活下去!
這就是末世,吃人不吐骨頭的末世!
在這個吃人的世界裏,陳江浩此刻才完全感受到世界的真正殘酷,隻要能活下去,什麽仁義道德,就像小孩子的玩具一樣幼稚可笑。
還沒等陳江浩把槍收起來,突然一張扭曲的麵孔從404的入口處飛撲了下來,如同一條發瘋的惡狗。
“遭了,怎麽把喪屍這茬給忘了。”
陳江浩想都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槍聲將喪屍群吸引過來了。
公牛雖然威力巨大無比,但是有一個致命缺點,那就是槍聲太大。
每次開槍,就像發射了一顆小型榴彈炮,巨大的槍聲仿佛會把自己的耳膜震破。
遊走在營地附近的喪屍聽到動靜後像一群饑餓的野狼,瘋了似的地朝著聲音發出的方向狂奔。
就在這瞬息之間,陳江浩迅速舉槍,然後果斷扣下了扳機。
“砰……”一聲巨大的槍聲響起,喪屍腦袋瞬間崩裂,腦漿飛濺一地,死得不能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