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很快就見識到白時中的魄力,其在方翰的茶葉生意中有股份,價值十萬貫。
現在這十萬貫的本錢和收益全部轉給童貫,作為引線搭橋的李茂,也拿到了兩萬貫的好處費。
看著桌案上的契書,李茂的腦海中隻有一個念頭。
白時中此人,可殺之。
十萬貫啊!不知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
大宋的官員在財富上兩極分化,富有者如蔡京,童貫高俅乃至朱勔,可以說家資巨萬富可敵國。
不富者,甚至在京城做官連個自己的房子都買不起。
更慘的是輾轉地方的流官,每一次調動近則數百裏,遠則上千裏,折騰下來能剩半條命就不錯了,要不怎麽說宋朝將重臣貶斥地方是一種很嚴厲的懲罰呢!
財富是怎麽來的?李茂用腳後跟想都知道。
有宋一朝,有優點也有缺點,總結下來基本上是文官愛財,武官怕死。
有骨氣挺起腰板的兩個巴掌都能數過來,大多數是白時中之流,投機鑽營往上爬,竊取高位後反手過來繼續摟錢。
“大郎,可是要悄悄的在半路上殺嗎?”魯達進來就聽到李茂說某人可殺,立即壓低了聲音問道:“殺誰呀?”
李茂見魯達一副非常認真,指哪打哪的架勢,忍不住笑了,“一時氣憤不過罷了,那人還有些其他用處,暫時殺不得。”
白時中不管人品還是官品,可以籠統的算作自己人。
李茂在朝廷中樞的耳目太少,童貫又忙著籌備伐遼和蔡京,王黼等人鬥法。
白時中的確是個合適的釘子,略施手段就能為他所用。
盡管不齒白時中的行徑,但是這個人還必須得用,心裏有些矛盾也在情理之中。
晚宴時,李茂再三推卻,請了段太公坐在上首。
菜肴比午宴豐盛許多,很多菜式李茂都沒見過,吃起來味道非常好,隻是段太公等人勸酒,李茂酒過三巡後不再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