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霍亂時期的案情

第72章 商議大事(2)

第72章商議大事(2)

梅桂花沒有直接回答,卻像個老人講故事,敘述起經過來:

現在講是前年吧,一天清早,我接到她的電話,哭哭啼啼,在濱江北的一家酒店。我趕過去,強奸者還沒有走。算芳芳聰明,坐在門口,擋著男子不讓離開。男子理虧,也不敢行蠻,雖然**放著一千塊錢,想打發芳芳。但哪能這麽簡單?我問清緣由,男子是崗廈小飯店的老板,店麵剛裝修,禮儀業務簽給了芳芳。合同履行後,男子找個慶祝的理由約芳芳吃飯。吃飯中,將飲料灌了迷藥,迷昏後帶到附近賓館強行睡覺。芳芳第二天清早醒來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怎麽辦?在貓城異域他鄉,作為一個女孩子,又顧全臉麵。最後電話打給了我。唉......

梅桂花拿起胡小妹的煙,又抽出一支點燃,邊吸邊說:

我把芳芳當作妹妹,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進門就給男子一頓狠揍。你曉得的,我這副身架,一般的男子怵我。芳芳要報警。我也支持。但是,能得到什麽呢?對!泄憤了,得到法律的製裁了,但也天下皆知了,當事者卻要帶著一輩子的傷痛!再接下來,講到哪裏?哦,對......我把男子推進廁所,門鎖好,然後跟芳芳商量,是不是搞點補償算了,我幫你處理,讓他出三萬塊錢,私了。芳芳哭,猶豫。也是,你要一個黃花閨女自己作決定怎麽決定得了?後來,我做主了。把那個人的身份證、駕駛證扣在芳芳身上,我陪著去銀行,三萬塊,一分不少!

胡小妹哀歎,問後來呢。

“後來?”梅桂花憂心忡忡地:“沒有後來。”

胡小妹不作聲了,輕輕歎了聲氣。

過一會,胡小妹又說:“好像你以前說過,未成年時她就失去父親、母親。她很要強,一定要送弟弟讀完大學。”

“所以,她可憐!不是我們所經曆過的簡單!我現在告訴了你,你要發誓決不告訴第三人,不能傷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