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霍亂時期的案情

第73章 兌現諾言

第73章兌現諾言

香港老板魏中挺作東,請梅桂花和芳芳吃飯。

梅桂花知道,這是胡小妹的主意。胡小妹一如“你虐我千萬遍,我待你如初戀”中的女主,對外甥女下不得殺手,心痛又心疼,不僅幫助打官司,而且對她媽又是哭又是賠罪,幾經找關係和請律師,現在總算有了眉目。

當然,這“眉目”的事,也不是什麽翻盤,僅是跟法官搞關係,力爭不加刑和重判;而跟法官搞好關係的焦點就落在替他家找保姆這件事上;而保姆的事,焦點又在芳芳身上。

梅桂花答應做芳芳的工作。不過,梅桂花跟胡小妹強調:不能讓她做法官的情人。你要跟律師說,不要提做情人的事,家庭助理就是家庭助理,與情人、性沒有關係。如果芳芳受騙,我們就是把她往火坑裏推,我們不能這樣做。除非做了家庭助理後,她們互相之間喜歡上了,那另當別論。因此,跟律師一定要明確去除情人那一條。

當然,再善良的人,也有自己的私心。梅桂花願意幫助胡小妹,多少還是有她心中的“小”的。她思慮過,芳芳不容易,需要一個靠山;而給芳芳找靠山,也是給自己找靠山。

一隻兔子,在非洲大草原覓食,地上有獅子、獵豹、蟒蛇,天空還有老鷹、禿鷲,危機四伏。雖然有狡兔三窟一說,但如果能找一條狼或者獅子來保護自己,不是更好嗎?

以上有些歪理邪說的味道,讓道德那條門檻也一下難以過關。但如果讓她和法官自然相識,再到自然相熟,最後水到渠成,豈不妙哉?

因此,胡小妹相好的港佬提出請吃飯時,梅桂花就建議,幹脆把法官和起中介作用的秦晉律師叫上。港佬是李嘉誠旗下公司的會計師,在內地還有自己的公司,也是有頭麵的人物,不會讓法官和律師掉價,應該不會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