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人多地少,人均才三四分田,一戶常常也就三四畝地,計劃經濟時代,口糧都成問題。收獲的糧食,交足國家提留集體,所剩無幾,有時甚至無法保證溫飽。
既然是承包當然要交租金,一般都是以糧食代替,在農村叫交“提留”。農村致富願望強烈,田地產量有限,交“提留”給農民帶來的負責還是比較重的。
一段時間,催收“提留”是農村幹部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最難做的工作之一,有些方法簡單,常直接到村民家中,扒取屯積的糧食完成“提留”任務,糧食不夠,就牽豬趕牛,爬雞捉鴨時常能見。
相比之下,山區農村的田地就相對多了,比如我家分到的良田就有十二畝,母親還另外開墾出四五畝荒地,這些荒地開墾出來之後,不用交公糧不用交提留,叫自留地。
老家不但地少,更沒有荒地可以開墾,也不象我出生的山村,有山有水。那裏是平原,水田很少,一個個山頭被開墾出來,作為旱地,種的一般都是花生。
孩童時期的印象之中,老家曾有親戚來借糧食,父母總會想方設法接濟。更多的記憶是老家人來砍柴,每到農閑的時候,老家人總會推著個“大板車”前來,然後開始到山上砍柴。
沒有山就沒有柴燒,這在那個小農經濟時代,也是一件影響正常生計的大事。家家都是小鍋小灶,都要生火造飯,沒有柴燒,就隻能燒稻草。有時稻草不夠燒,還要積累牛糞,曬幹之後代替稻草。
我家和山區的普通家庭一樣,都是一個柴火灶,然後放進劈好的木柴,生出濃烈的火焰,不但煮飯方便,在冬天,還可以積下炭火,用來取暖。
山區農村的灶建得都非常講究,分成了上下兩層,中間用鐵柵欄隔開。改革開放之後,商品極大豐富,農家柴火灶還會安裝一圈鐵管,用來燒開水,被我們叫作“充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