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不是活夠了!這兒是你們鬧事的地方嗎!”那挨了一拳的軍官用槍砸倒了李立和螺絲,但似乎還沒有消氣。
“現在怎麽辦?”另一個軍官問。
“把他倆帶走!”那軍官說:“到船長室去!還有人嗎?”
最後一句話,是他朝著賭場裏喊的。
馬上,又跑過來幾個軍官。
“把這兒清理一下,”那軍官一邊說,一邊把剛才掏出來的手槍放回腰間:“讓客人繼續玩。這一把的輸贏,你還記著嗎?”
最後一句話,是問這張桌子上的荷官的。
“放心,記著呢,一天不少。”那荷官點頭。
剛才李立和螺絲打起來的時候,踹翻了桌子,桌上的牌和籌碼自然都撒在地上了。
但是,最然牌和籌碼撒了,但是李立和螺絲之間的賭約,卻不能變。
不要說籌碼撒到地上,就是你把籌碼燒了,隻要你坐在這張桌子上,下了注,那你的賭約就不能變。
這是所有賭場的規律。
除非,人死賬滅。
而荷官,除了發牌,服務賭客之外,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要記錄每一局牌的賭約。
總之一句話,在這個賭場,你想耍賴,不認賬,門兒都沒有。
要不然,不管誰輸急了,都這樣掀翻桌子打上一架,那賭場還玩個毛,早改武館了。
“你,”那軍官一指剛才跟他一起拉架的那個軍官:“跟我一起,把這兩個人帶到船長室去!”
兩個軍官一個人架起李立,一個人架起螺絲,往外走。
螺絲和李立的頭都垂著,萎靡不振,看起來剛才那軍官用槍砸在肩膀上的那兩下,力度著實很大。
我走上前去。
“你們要把他倆帶到哪裏去?”我問那個剛才掏槍的軍官。
“你是誰?”那軍官上下打量我。
“我是他們的朋友,”我說:“我要知道,你們要把他倆送到哪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