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平之光/化作一道彩虹/我知道,那是法官的身影/時光在卷宗裏流淌/青春在執行中消彌/在百姓的夢鄉裏/你是一顆守夜的星執行/正義的呐喊/你無怨無悔/生命的價值隻為守望公正”
朱海鵬打開電腦,在法院的網頁上有一首小詩《執行法官》,作者“茹”,他想一定是歐陽茹寫的,雖然不是十分的出彩,但法院詩歌的創作一直是低穀,因而這首小詩也就像那草地上一朵野花,分外惹人注目。
自從那次事件過後,歐陽茹匆忙談了個男朋友,朱海鵬心裏感覺有些遺憾,可是自己是有婦之夫,總不能對人家小姑娘有過分想法吧,於是就將這段感情埋在心底。
新年過後,朱海鵬製訂了新的工作思路,堅持機製靈活,創新執行方式。主要有三點做法:第一,因“案”製宜,靈活執行。每個案件都有其特點,必須加以分析,對那些有條件執行的,迅速采取執行措施,保證在一個月內執結;對那些躲避執行、拖延執行的,建立嚴密的財產監督和有力的懲罰機製,限製其高檔消費,定期進行財產申報,降低其社會信用評價,增強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的自覺性;對那些條件確實困難的,多做思想工作,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好執行和解,分期分批履行。第二,因“時”製宜,突擊執行。打破工作時間常規,采取節日行動、淩晨行動,對一些外出打工、不在家的被執行人采取措施,促使一批曆年積案得到解決。第三,因“地”製宜,集中執行。對在同一區域的案件集中執行,做好細致的排查工作,收集相關執行線索,確立執行重點、難點,通過執結一案、震動一方,帶動一批案件的執結,對案件審理也起到良好的效果,不少當事人在案件審理中當即支付,阻止了矛盾延伸、維護了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