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別說我神經

第三章

這是我第四次站在這裏,與二十多年前不同的是,那次我是睡在這兒,以一個嬰兒的身份見證一個狠心父母棄子的過程,那一幕我肯定記不起來,隻依稀確定是一對中年男女將我丟在這兒,走的時候多望了我幾眼,欲走還留的表情充滿虛偽感,我當時不會說話,也抬不起胳膊,否則我定然揮手向他們說再見,一個人的禮貌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不能缺失,這是我一貫立場,也是基本原則。我的原則還有,他們丟棄了我,但我不能不要他們。

我感恩於現在的父母,他們善意的把我撿回家,頂著糧食緊缺的壓力將我收留,雖然無奈之下,給我吃了一段時間野菜和樹皮,但總體來說還是為我的生命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以至於後來把自己女兒轉手給楊叔叔家,徹底證明,我媽並不把我當外人看,現在她也比較支持我尋找我的雙親,她說,養了那麽大,也該找著人給些撫養費了。這句話讓我對她原先的動機產生疑問,隻是看到她的老眼中閃爍著晶瑩之體,我明白,她說這句話底氣不足。

我用毛筆寫了一個牌子放在腳底下,大意就是多年前此處被人遺棄一健康麵佼的男嬰,請知情人提供重要線索,以滿足本人贍養老人的願望。來往的路人陸續對我豎起大拇指,說,小子真棒,也有說哥們好樣的,還有說叔叔是個大好人,褒揚之辭太多,不一一枚舉。有的人對著我觀詳了半天冒出一句話,你長得象一個人。我沒好氣的說,不象禽獸。還有人指責我,尋親還把皮鞋擦那麽亮,發型整那麽順。我反駁他們說,頭可斷,發型不可亂,血可流,皮鞋不能不上油。他們露出鄙夷的笑容,一個年輕女子還向我伸出了中指,我根本不理會外在的反應,一味在原地反複念叨:我要找我的爸爸媽媽,走到哪裏都要找到我的爸爸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