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了份新的工作。
我在趙耀(賣唱男人)的帶領下,行走在歙縣各個街頭小巷,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外賣員。
等當了外賣員我才發現,這份工作比我想的要辛苦,想要多賺錢必須要多拚搏,可現在的我,不能讓自己停歇下來,隻有讓自己忙碌下來,我的心才不會這麽痛。
時間或許才是這個世界上最捉摸不定的東西,你想要他快一點,他就過得很慢,你想要他慢一點,他卻又匆匆流逝。
一晃眼間,好像已經過去了好幾個月了吧。
我忘記了自己是從哪一天開始送外賣的,我甚至忘記我是從哪一天來的黃山。
我就這麽每天三點一線的過著日子,上午,我會做點兼職賺錢,到了中午我便會開始奔波在大街小巷,基本上忙到很晚我才會回去,回去後,我拿出筆寫下今天的日記,便急匆匆地睡了過去。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喜歡上了寫日記,用一支筆,一個本子,就可以記錄一個人波瀾壯闊的內心。
假如真的需要給這個日記寫個名字的話,我願意叫它:人生的意義。
我將齊晴留下來的小紙條貼在了日記本的第二頁,確保每次我都可以看到。
“宋雪來找過我了,雖然隻是一個背影,但是我知道,那就是她,我也知道她來黃山做什麽的,所以我害怕她,可我又愧疚她,我已經不知道自己可以存活多久了,我的內心正在不斷地想要殺死我自己,或許在某一天,我會發生那天的事情,結束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明白,我見她隻會讓她更加的痛苦,我相信,時間會讓她遺忘掉我吧。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次我受到刺激後,自己癲狂的樣子。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次我將人打傷後,宋雪害怕的樣子。
我知道我病了,而且病得不清,我現在很危險,我的心裏麵住著另外一個自己,一個讓我害怕的自己,他蟄伏在我的心中,不斷想要殺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