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八月份,謝雄偉還在比車城靠近首都一個圈的琥城做律師的時候。
是學術圈常有的事,一位研究生兩三年的心血做出來的一篇論文,他的導師幫他“斧正”了一下——換上導師自己的名字。
然後發表了,登報了,上熱搜了,上電視了,五百萬研究經費到手了。
署名自然是導師,和那位研究生兄弟沒有半毛錢關係。
這是潛規則,如果你硬是要較真的話,就會得罪一批,一大批,屍位素餐但你將來必須要依靠的人,讓你以後的任何論文都遇到“難題”。
或者再直接一點,讓你不能畢業。
但這位叫王曉超的研究生兄弟,他比較莽。
王曉超把非常非常非常充足的證據整理好了,連著一星期跑了七十六位律師。
等他準備將這七十六位律師再跑一次時,謝雄偉出現在他麵前,說:“你跑了這麽久,差不多已經走漏風聲了,現在就算有律師敢接你的案子,你老師掌握的資源一旦被調動起來,你贏的機會也不多。怎麽樣?要不要回頭算了就當無事發生過?”
王曉超一開始就沒打算找謝雄偉,畢竟謝雄偉的價錢,不在王曉超的考慮範圍內。你能指望一個按分鍾收錢的律師幫你打八百塊一起的法律援助級別的官司嗎?
但,回答一句總沒有錯吧。
“不要,我不要回頭。”
於是謝雄偉接了這個案子。
就如謝雄偉意料之中的一樣,王曉超那位認真起來的導師,竟然恐怖如斯。
當然,“恐怖如斯”這個詞可以是一個Flag,在吃瓜群眾被雙方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耍得團團轉根本不知道該吃哪邊的瓜時,在最後的最後的最後的法庭上,謝雄偉亮出了他的底牌。
花了半個月搜集的導師兄總共“斧正”過的論文三十二篇,外加三十二位證人。
當庭宣判!導師兄罰五萬塊!判刑!足足!足足!足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