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瘋了?!”摔得鼻青臉腫的年輕人爬了起來,衝著安文大吼。
“走!”安文厲喝。
年輕人一咬牙,提著劍又追了上去,搞得安文無可奈何。
“在這裏,在這裏!”此時,小隊長大叫起來,原來在街另一頭,已經有一隊二十幾人的隊伍衝了過來。
這些人的著裝與治安軍不同,身上都有輕甲,顯然是新雷霆軍。
治安軍畢竟不是真正的職業軍人,兩者相比,實力有很大差距。這些新雷霆軍一出現,年輕人的臉色就一變,追上安文拉住他大叫:“走,快走!”
說著,便要將他拉入旁邊的小巷中。
“等我殺了他再走不遲,你先走!”安文故意大叫,一腳將年輕人踹入小巷中,自己卻追了上去,猛地將匕首一擲。
鋒利的匕首瞬間刺進小隊長的後心,小隊長慘叫一聲撲倒在地,卻還拚命掙紮著向新雷霆軍的方向爬。
安文追了上去,在匕首上重重一踩,匕首完全沒入小隊長體內,小隊長掙紮了幾下便再不動。
“你這個蠢貨!”此時,年輕人大吼著持劍衝來拉住安文就要跑。
你才是蠢貨呀!安文頭大無比,想要甩開他讓他快跑,卻已經來不及了。
又一隊新雷霆軍從另一個方向衝了出來,與前一支隊伍一起將兩人圍了起來。年輕人紅著眼睛舉著劍,沉聲說:“我要死了,就全怪你!方才有機會殺他,你笨手笨腳擋著我,現在沒有機會了,你卻又非要逞英雄,這下可好!”
安文無奈地搖頭歎了口氣。
年輕人是好樣的。
麵對自己這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對自己甚至有一點惡感的年輕人,竟然隻因為自己勇敢地對抗人族叛徒,便不惜性命地來幫自己、救自己,這份勇氣簡直可以用“俠義”精神來詮釋。
“怎麽稱呼?”安文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