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警察硬拉到警察局的,我在警車上仍然大喊大叫,憤怒的我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其實我這並不是憤怒,而是恐懼。
我去新街28號A座時怕找不到果果的那些小夥伴,最後別說小夥伴了,連那個地方也是不存在的。我去學校本來就害怕我認為她在上大學這件事是假的,那傳達室的大爺告訴我這學校根本沒有果果這麽一號人。
不爆發,我就得發病。
到了警察局,他們把我扔在一張桌子邊上就沒有人搭理我了。
我的情緒在一個小時後才得到平複,平複下來後,我又急不可耐的想要出去,我要去家裏看果果,我怕她會突然間的消失,或是突然間的死掉,因為那個棒球帽男人和卷帽男人就是突然毫無理由的死去的。而他們兩個,同樣查不到任何的身份。
我越想越是著急,於是就轉頭四望,我想找到趙誌方,讓他幫幫我。
但我遍尋不到,於是就擠出一個微笑對一個小警察說道:“那什麽,這位警官你好,我想找你們的趙警官。”
小警察不耐煩的看了我一眼,我想,我擠出的微笑一定很難看。
“清醒了?不鬧了?那麽可以配合我們做筆錄了?”
我忙點頭:“是的,我這樣做是有理由的,見到你們趙警官我就會全部說出來。”
其實,我也知道這並不是什麽大事,這些警察顯然也並沒有把這當成個事情來看,就是一起普通的鬧事事件,隻要我給出一個好理由,他們就會在教訓我一通後將我放出去。但這些理由我都不能說,我不說這些理由,他們會放我出去,我一旦說出來,他們會把我直接送到精神病院去。
小警察見我態度很好,就翻著手上的筆去了趙誌方的辦公室,過了一會兒,一個中年警察跟著他來到了我身邊。
那中年警察皺眉看著我:“你有什麽要跟我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