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春妮來到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找蔣運開報案,請求公安部門的幫助。
蔣運開召集教導員伍川萍和一中隊幹警,大家開起了立案前的研討。
邢春妮講了案情,講了找不到環衛工與孩子死屍的難點,講了鬱彩琴已拿到過兩萬元,本來事情已了了,不知道為什麽又起訴了……
這個案子放在法院民事法官麵前,他講的是證據比較,考量的是原被告雙方證據比重。如果證據偏重於原告,會判原告勝訴;但案情放到公安刑偵人員麵前,刑警看的是反常。大家都覺得案件很蹊蹺。
“按理說,已給了兩萬元,鬱彩琴也該知足了,也不應該再起訴了呀!”鞠魯同說。
“不對呀,孩子從醫院到出租屋,也不過十幾分鍾路程,孩子就是抱緊一點也不至於就沒命了吧!”這是法醫喬衛林在說話。
“這孩子是不是鬱蔥林的呢?找到孩子屍體後也應當查一下。”這是伍川萍的意見。
“那晚醉酒後,鬱蔥林說沒有與鬱彩琴發生過關係。”邢春妮補充了一句。
“嗯,這案子疑點太多了,我感覺這案子背後一定有大案!”胡寶寶說。
“我建議,先把那個老環衛工找出來。找個人對律師講很難,但對我們公安局來講並不難。這位老人家,他騎著三輪車,這點說明他走不遠的,一定在方圓十裏內的。不過他不一定是環衛所的人喲,也可能是穿著環衛工衣服的村民、市民。春妮隻把眼光盯著環衛所範圍可能小了點。我建議,請鬱健堇和李大媽、趙大叔下午來一趟我們大隊,我們根據他們的描述畫一張像,然後發下去,讓各派出所查,找到這個老環衛工。然後我們再找到孩子的屍體,查出孩子的父親是誰,等等,一步步查下去。找出個把人,對我們刑警來講,小菜一碟噢。”
“就這麽辦吧。本案疑點很多,但找到這位老環衛工人,一切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妮子,寶寶說得對,我感覺這個案子不是一個訛點錢的民事案件,背後還有點什麽大來去呢。這樣吧,你寫個報案申請吧,我們法律手續要全。為一個律師調查民事案件,我們公安局還是頭一次呢。現在改革開放了,我們刑警大隊也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對吧?”蔣運開如此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