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張居正全集(全6冊)

卷三十九 文集十一

雜著

《大學》所謂至善,《中庸》所謂中,皆事理當然恰好處,如射的之紅心,心裏中紅心也。為人父,有為父之理;為人子,有為子之理。天理人情,適當其可,而無過不及,乃為至善。如哭子,慈也;而至於喪明,則過矣。哀毀,孝也;而至於滅性,則過矣。然事理無常,當隨時處中。故有在昔以為善,而在今為不善者矣;有在此以為善,而在彼為不善者矣。非有致知格物之功,則不能得止;非有惟精惟一之功,則不能執中。朱子所謂止者,必至於是而不遷之謂。夫謂必至於是則可,謂不遷則不可,不遷則滯矣。若易“遷”字為“過”字,則得“止”字之義。

《洪範》“稽疑”:“身其康強,子孫其逢吉。”古注逢音寵,昌盛也,與強字葉。吉字與下諸吉字同。

《無逸》:“惠鮮鰥寡。”鮮與先同,古字通用。言文王懷保小民,小民之中有鰥寡者,尤為加意,恩惠每先及之。《孟子》“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

甘受和,白受采,非孔子之言也。夫味出於無味,色出於無色。甘亦五味之一,豈能受味?白亦五色之一,豈能受色?今易之曰:淡受和,素受采。故水無當於五味,五味弗得弗調;素無當於五色,五色弗得弗章。忠信之人,可以學道,以其質任自然,無所染著也。

《書》言“百姓”,皆謂百官。古時世家宦族,或以官為氏,或以父祖名字,或以封邑。惟居官賜爵祿者乃有姓。故黃帝之子廿有五人,得姓者十二人而已。堯“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是自宗族而推之百官,自百官而推之庶民也。後世以庶民為百姓,誤矣。

殷人之俗,先鬼而後禮。其治天下多言鬼神。盤庚遷都,所以諭其臣者,率言其先世祖宗佐命成功之事,若其子孫不能忠於國家,則其先祖之靈必且請命於天,降之災罰。高宗欲相傅說,恐人心不服,則托言夢賚,以儆動之。箕子,殷人也,其言五行征應,頗涉窈冥,遂啟後世穿鑿傅會之謬。至以“稽疑”、“卜筮”之事,與八疇並列,又為失倫。若言建皇極,敬五事,兼三德,用八政,則誠萬世治天下之大經大法也。大抵神道設教,用以誘導愚俗,陰翊皇度,聖人所不廢。智者唯心知其意,而毋泥其說,則可謂明也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