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張居正全集(全6冊)

卷之二十八

宋紀

孝宗

孝宗皇帝,諱眘,太祖七世孫,秀王子偁之子。高宗無子,立為皇太子。在位二十七年。

高宗遜位皇太子,自稱太上皇。謂群臣曰:“付托得人,吾無憾矣。”

皇太子初封建王,至是帝傳位太子,自稱太上皇帝,退居德壽宮。帝對百官說:“天下大事,君位重任,不可授非其人。今得其人,我可無恨矣。”

召張浚入朝,以為江、淮宣撫使,封魏國公。浚入見,帝改容曰:“朝廷所恃惟公。”浚從容言:“人主之學,以一心為本。一心合天,何事不濟!所謂天者,天下之公理而已。”又勸帝堅意以圖恢複。帝嘉納之。

帝召張浚入朝,以建康判擢為江、淮宣撫使,封魏國公。浚入覲,帝喜形於麵,說:“朝廷事體艱難重大,擔當肩任,甚難其人。今日惟恃公在朝耳。”於是浚從容講說:“陛下在今日,所急者惟學耳。但帝王之學與士庶不同,要以一心為本,心又以法天為本。法天則自強不息,大公無我,而動與天合,事事當理。若舟楫然,巨川亦濟;若調羹然,五味亦濟。自然無有抵牾,無有偏倚,方為合天。何謂合天?天者,如‘無偏無黨,王道****;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是公理也。”又勸帝說:“陛下新嗣服之時,立誌不可不堅。立誌一堅,則思忠邪之當辨;誌一堅,則思祖業之當守;誌一堅,則思恥辱之當雪。況中原幾為金人**矣,稱臣幾為祖宗玷辱矣。恢而複之,是在陛下。勿便己私,勿圖苟安,聽忠臣義士之良謨而意誠堅,何慮金人為!”帝於是嘉納之。

詔複嶽飛官,以禮改葬,官其孫六人。

孝宗新立,夙知秦檜和議之失,嶽飛恢複中原之忠,為檜矯詔誣坐,致之於死,己為惜之。然死於枉法,檜亦不容其善葬。至是,帝念其戰功忠誠,乃以成禮改葬之;其子雲枉法棄市,雲子有六人,具命之官秩,以榮其父子盡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