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疑,是身上的紋身起了作用。
我右臂刺著藏青色的地藏王菩薩。
左臂繡猛虎。
然後我脊背上紋刺了五條伏地龍。
很多人喜歡紋刺飛升龍,其實那是會反噬的。
正麵龍隻有皇家血統才能紋刺,福薄命淺者抵受不了那種衝擊。
過頸龍更危險,那直接要命。
龍,隻有被你降伏了,你才有資格紋上去。
否則,它們會反噬你。
五條伏地龍,分別代表五個人。
其實現在可以增加一條了,那一條就是唐九函。
日記裏寫到,我去固治時,穿黑色著短袖T恤衫。
腳下穿黃色燈籠褲。
剃淺淺大平頭。
我這個是社會渣滓的形象,95年,青年們都以做渣滓為榮。
我在謀鎮經曆無數次廝殺,街頭巷尾,被人追砍,也追砍別人。
當然,日記寫的不算數,那些都是吹牛皮的。
老江湖麻哥說過,小七其實適合做文人。
嚴格意義上說,我沒有進入江湖。
因為那時候江湖需要引薦人,麻哥認為我不適合,就算我在他麵前捅了人,他也覺得不算。
和我一起混的還有吳手衝,吳手衝是我的同學,從小到大,我們關係都很好。
小時候他溫柔得好像綿羊,自從謀鎮社會風氣被港台片嚴重汙染,然後他就變了。
他得到麻哥賞識的過程很奇妙。
麻哥那時喜歡帶把刀在身上,他一直給我們宣傳捅人的快感,但我們一直沒看見他捅過人。
後來吳手衝和人在街上發生爭執,麻哥過來勸架,結果吳手衝就抽他的刀砍人。
那天麻哥嚇壞了,麵色慘白,後來我們都明白了,麻哥是逼哥。
經過那件事後,吳手衝很快得到引薦,進入江湖。
說實話,我並不羨慕他。
那時候玩文學泡妞已經不吃香。
那時候美女喜歡流氓爛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