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101125487,姓名,陳笙,刑滿釋放,出去後好好做人,不要說再見!”
砰。
厚重的大鐵門重新關上。
我提著入獄前的黑皮包抬頭看著天,摸著脖子上帶著的桃木扣,心中感慨萬千。
竊小為賊,竊大為盜,而我兩樣全占,我是個盜墓賊。
舊時時興土葬,墓主人都會帶上幾件生時喜愛的玩件陪葬,古代皇帝貴胄的墳墓裏陪葬更是有大量金銀寶器,甚至富可敵國。
長埋地下,讓人覬覦。
因此華夏上下幾千年產生了一群特殊的人,往好聽的說是摸金校尉,其實就是盜墓賊。
而我,遙想當年,曾經在盜墓界是何等風光無限,叱吒風雲,踏遍華夏各地,深入江山湖海,堪輿龍脈,布局探穴,見過不少陵中瑰寶,同時也見過不少奇人異事,甚至九死一生。
最終一次失誤被抓判刑入獄十年。
我在獄中懺悔。
每時每刻都在期盼重獲自由。
如今,刑滿釋放,重獲新生,可我現在已經是一無所有。
時光能夠倒流,我寧願不入這一行。
……
我出生在八十年代初,降生到世就被親生父母拋棄,是養父陳平真將我拾撿養大,我和他相依為命,大學畢業後我就坐店四平齋,蓉城送仙橋古玩市場一家倒賣古董文玩的店。
養父對我視如己出,不但教我鑒寶知識,尋龍點穴,還教我一門傍身殺人技。
十多年的苦練,如果動真格,三五人根本近不了我的身,弄死對方也跟玩似的。
而我們四平齋裏的古董,字畫,瓷器,玉扳指,坦白的說,九成都是仿古作舊贗品,根本不值錢。
但四平齋偶爾還是會有大生意。
養父是個資深的盜墓賊,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離開十天半個月,然後會帶回一兩件黑貨,也就是墓葬裏的陪葬品,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