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會審,隆重而且程序嚴謹,當然了,不是特別重大的案子也用不著這麽隆重。
弄死皇帝的本家侄子當然是大案子,可木子並沒有當眾受審,隻是幾個大人來走了個過場,場麵和諧,氣氛融洽,幾位大人還跟木子聊了會南疆風土人情。
是不是覺得挺扯淡的?沒錯,就是這麽扯。
趙宗實是誰?國戚而已。木大人是誰?文臣,士大夫!你敢不服?
文人即便犯了事那也是文臣,大庭廣眾之下受審豈不是失了體麵?咱們私下裏說著話聊著天就把事兒辦了,這才是風雅。
說到這裏有個事值得提一提,大部分京中官吏知道了這件事後並沒多氣憤,許多人甚至還覺得挺好的。
弄死了十三,濮王爭嗣這事兒就算是塵埃落定了,以後都消停點專心候著三皇子吧。
本來嘛,你害了人家妻子,木大人雖說手段暴烈了些,但你是不是自己找的?
許多人對木子頗有同情,對他不顧前途性命也要為妻子報仇的事很是敬佩,文人多感性,木大人真是癡情種子,與清夫人生死相隨,羨煞旁人啊。
當然了,對木都頭這種二傻子行為最感動的莫過於勾欄裏的名妓和那些深宅大院裏的小姐,這才是有情有義的郎君啊。
三位大人帶人來聊了會天就走了,關於案情一字沒提,知道為啥嗎?沒錯,還是因為文人體麵。
木大人風評不差,民間名氣更大,殺了十三這事兒犯國法是肯定了,卻也是情有可原。
既然人又沒跑,就在大牢裏關著呢,案子也不複雜,那我著急冒火的急什麽?慢慢審唄,又沒人催。審的急了是不是顯得我迎合媚上?會不會讓人誤會本官沒風骨?
三位大人向木都頭拱手告別,臨走的時候依次向牢頭哼了一聲,正眼都沒看就走了。
這你別不服,人家是進士出身的部堂大員,你是啥?最低賤的俗吏,看你一眼都髒了大人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