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我們警方,通過夏百的口中而得知——他的弟弟夏迪,可能會去醫院看望他們的母親開始,我們警方裏的工作人員便夜以繼日的在醫院內進行蹲守。
我呢?因為局裏還有一些瑣事,所以不能與聞興他們一起蹲守,但是我每天都會抽空去醫院中走一走。
一方麵是為了找聞興了解一下,有沒有可疑人員進出醫院、是否看到了夏迪的身影;另一方麵則是去醫院中,到夏百母親所在的病房內、去看望夏百的母親和夏百。
對了,說到這裏我想起來了,有一件事情你們似乎還不知道——在我們審訊夏百的事情中,當夏百把所有的線索都交代完畢以後,我們警方便把夏百給放了。
因為他還得去醫院,照顧自己那身患重病的母親,同時他也並沒有犯下十惡不赦的大罪。
不過,我們警方雖然沒有對夏百進行拘留,可是夏百畢竟犯了妨礙公務罪,所以還是得對他處以罰款的處罰。
哪怕他很配合我們警方的工作,也交代了全部的實情,但是處罰還是必要的。
當然,錢是我自掏腰包的,說到做到嘛!畢竟夏百也不容易,他的母親治病更是需要錢。
我在今天下午抽空買了點水果,就又去了他母親的病房裏。
不過……這次我不僅僅隻是看望,更是有任務在身!因為我還帶了屬於我們局裏,每一位同事的心意——集體捐款。
這次募捐是我之前和相汐涵,一起在局裏組織的。
我們警方雖說是鐵麵無私,但我們可不是鐵石心腸啊!所以在知道夏百他們家的情況後,我們警局所有同仁也做出了相應的幫助。
警察局裏的所有警察、甚至包括很多輔警,都參與到了此次的募捐活動裏。或許每個人捐助的金額都不多,少則幾十多則上千,但這都是我們警方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