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超推行這次大變革的第二大類法規,針對的是軍中的一應事宜。
無論是民生還是商業,一切的一切,都是在為國富民強打基礎,而一個勢力的強弱,最直接的體現,便是體現在軍隊的戰鬥力上。對此,馬超是絕不會忽視的。
為此,馬超對西涼所屬的軍隊,也進行了一次曆史性的改革。
首先,針對戰時的複雜情況,馬超推出了軍中令。在軍中令中,規定無論是地方軍還是正規軍,甚至是奔雷騎和破軍陣兩支精銳,都不得有絲毫的違反。從擊鼓則進,鳴金則退的最基本軍事條例開始,一直到大兵團多兵種協同作戰的進退之法,軍中令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一旦有人違反,則會按照軍中令中所規定的九禁十八斬的軍法,予以嚴厲的懲處。
軍中令中有嚴厲的一麵,也有優待將士們的一麵。比如說,軍中令中規定了將士們日常的食譜,凡是正式在編的軍士,都必須保證每日三餐,三餐中必須有一頓要帶有葷腥,葷素搭配,保證將士們的身體機能始終保持在較高的水準。同時還明確規定了各級將士們的軍餉,暫定為每三個月發放一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將士們的口糧和軍餉進行克扣,一經發現,按照九禁十八斬之令,就地格殺。
其次,馬超還頒布了戍卒令。戍卒令是針對沒有戰事的情況下,對西涼將士們的日常令法。戍卒令中,詳細的規定了西涼將士們的構成框架,規定中央軍中,每十人為一隊,設隊長一名;每五隊為一大隊,設隊率一名;每兩大隊為一屯,設屯長一名;每五屯為一曲,設軍侯一名;每兩曲為一部,設校尉一名;每五部為一營,由製定的將軍擔任指揮官。
戍卒令的頒布,無形之中廢除了自秦漢以來,維持了數百年之久的軍事結構,將原本等級繁多的軍事框架,簡化成了自上至下的六個等級,不但有效的縮短了軍令下達的過程,使各級將士的行動更趨於迅捷,更是大大減少了將軍們之中,有人利用空頭士兵吃空餉的可能,起到了軍中反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