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朝十二帝疑案正解

七 努爾哈赤的逆子殺母

早期滿洲的婚俗大部分襲自其前身女真人,其中收繼婚就是一例。

女真人盛行婦女寡居後,其夫家近親,或兄弟或叔伯子侄接續的風俗。曆史資料中記載:“父死則妻其母,兄死則妻其嫂,叔伯死則侄亦如之。”其中,“父死妻母”中的“母親”,當然是後母或父親的小老婆了。這種習俗,在曆史上有許多例子,如建州女真始祖之一猛特木父揮厚死後,揮厚之弟包奇即娶其嫂為妻。這種接續婚的習俗,說明女真人在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的情況下,將婦女作為宗族的私有財產,加以霸占,完全處在群婚製的狀態之中。在這種狀態下,家族的私有財產要想得到有效保護,不使之外流,就必須將包括女人在內的一切財產,用合法的形式繼承下來,收繼婚就是這種社會狀態下的產物。

女真改建州以後,這種收繼婚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其實到在努爾哈赤時代,這種含義又廣進一層,即男子死後,女子不單單作為財產被宗族人收留為妻,還包含有名譽上的問題。如果宗族裏沒有人收留寡居的女人,即被人看成是本宗族裏已無能力贍養這個女人,也隻好改嫁別人了。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萬曆十三年(1585)年,努爾哈赤迎娶了“繼妃”,富察氏袞代。

袞代初嫁與努爾哈赤三伯祖索長阿的孫子戚準,並生有一個兒子昂阿拉,這就是說袞代其實是努爾哈赤的堂嫂。

袞代嫁給努爾哈赤以後,養尊處優,極為得寵,很快榮升為大福晉。袞代作為努爾哈赤的大福晉長達三十餘年,此期間她生養了莽古爾泰、德格類兩位皇子,還生有一位公主莽古濟。這時,袞代的權利很大,努爾哈赤家裏的大事小情、後宮內務、乃至財政收支無不經由袞代之手處置料理。

袞代深得努爾哈赤的信賴,舉一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