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既然一開始就知道他是刑辯律師,就該對他的口供多加提防,要知道,刑辯律師的工作就是戳你們的證據鏈。”嚴良幸災樂禍地看著趙鐵民。
他與大多數人一樣,一開始知道張超是通過新聞,當時他也認為警察刑訊逼供導致嫌犯先認罪,後在法庭上突然翻供。可當趙鐵民再三肯定警方從未對張超刑訊逼供時,他對案子產生了興趣,當趙鐵民又轉達了高棟的兩句話後,他很快答應參與調查。
趙鐵民撓著頭:“我找過分局,當時他們副局長特別叮囑刑警隊要對他的口供嚴加核實,可核實的結果沒看出問題。江陽被害當晚七點,小區門口監控拍到張超車子開進來,可監控分辨率低,又是夜晚天黑,看不清人臉,翻供後張超才說那車子借給江陽了,所以車裏的人不是他,是江陽。他都承認殺人了,進入時間七點多和監控裏的車子時間也對上了,刑警隊當時怎麽可能想到車裏人不是他,哪能想到當時他人在異地,哪會去調出行住宿記錄?”
“他為什麽要坐地鐵去拋屍呢?地鐵要過安檢,拿著屍體過安檢嘛……”嚴良笑起來。
趙鐵民無奈道:“他當時理由很充分,說殺人後一夜惶恐沒睡,第二天決定拋屍來隱藏罪證。拋屍前,他喝了酒壯膽,這才想到現在開車是酒駕,萬一路上出點小事故酒駕被抓,車子就會被拖走,後備箱裏的屍體要曝光。於是他拖著箱子打車,結果出租車在地鐵站附近被其他車追尾了,兩個司機發生爭執,他害怕之下,就拖著箱子逃進地鐵站。一夜沒睡加上醉酒狀態,他就糊裏糊塗去過安檢了。當時刑警找到了出租車,出租車司機證實了他的口供。而且他當時被抓時,確實已經處於醉酒狀態,包括地鐵站裏的胡言亂語也證實了這個情況。”
嚴良點點頭:“這個借口合情合理,難怪當時警察沒有往遠處想。”